保險法修法後,取消對15歲以下兒童保單的死亡給付理賠,保險業者認為,這項禁令實施,對兒童的壽險及儲蓄險規劃反而有更大資金運用空間,父母可為孩子做更多保險規劃。

保險公司因應保險法修正,已調整兒童保單內容或陸續推出新商品,其中多數為儲蓄險及投資型保單。

錠嵂保經經理江凱偉指出,今年2月保險法修訂後,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不能再有死亡保險金給付,由於不溯及既往,對於修法前即已購足保障的兒童,影響不大。但意外險屬「一年一約」,且通常是附屬在主契約,也沒有保證續保機制,之前投保意外險的15歲以下兒童在修法後面臨保險死亡給付無效,必須稍作調整。

但這反而可給父母更大的空間為子女規劃保障,以儲蓄險為例,過去因牽涉喪葬費用保險金有200萬元上限限制,保額無法提高,每年可領到的生存保險金有限;修法後因沒有200萬元喪葬費限制,消費者反而可買到更高額度的儲蓄保單,相對每年可領回的生存保險金也會較高,更符合為子女規劃教育金的需求。

子女的保費多是由父母繳納,萬一父母失去繳費能力,會影響孩子保險權益。保險業者建議,可再附加「豁免保險費附約」,雖會增加保費成本,一旦父母因死亡、重大傷殘等事故、無力繼續支付保費時,在孩子保單契約存續期內,仍能保有相同的保險權益。

保險業者建議,「保守型父母」通常會以保本為主要訴求,可藉由分紅保單或不分紅保單,確認保單在某一年限時可確定享有一定的保單價值。

「穩健型父母」除了分紅或不分紅保單,可再購買投資型保單,在基本保障外,還可領取投資收益。至於風險承擔能力較高的「積極型父母」可投保投資型保單。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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