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21)日公布,今年1到10月國人新契約平均保額僅65.27萬元,今年全年平均保額恐創下近七年新低紀錄,國人保險保障嚴重不足。

 

到底保險金額應該要買多少才夠?金管會表示,依據美國人壽保險協會投保指南引述專家建議,個人擁有的壽險保單,死亡保障給付應該至少是個人年所得的七至十倍才足夠。

以台灣人均所得約2萬美元、約新台幣60萬元來計算,每個人購買的平均保額,應該要有420萬元到600萬元才夠。

為何國人所購買的保險平均保額不斷下降?金管會表示,主要是受到整體經濟環境變化、及市場需求影響。

台灣的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在84年達到102萬元之後,即每年下降,92年更降到52.2萬元,創下歷史最低紀錄。

為了提高國人的保險保障,金管會在94年實施的金融市場套案,規劃加強推動保障型保險,希望保險業者優先銷售純保障性質的定期壽險、終身壽險。

在政府鼓勵下,96年壽險平均保額回升到98.97萬元,但這種上升的趨勢並未維持,97年又大幅下降到67.09萬元,98年為67.85萬元。

保險最大的功能,就是在保戶萬一發生不幸時,保險公司可以理賠一筆保險金,讓親愛的家人不至於陷入經濟困境。

金管會指出,「定期壽險」具商品結構簡單及保費相對便宜的優點,較適合經濟不寬裕卻有較高保障需求,或所得有限的社會新鮮人,建議民眾先購買定期壽險提供適當保障,等到經濟寬裕時,再依個人規劃增購終身保險、年金保險、儲蓄性保險或投資型保險。

金管會昨天也預告修正「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管理規則」,主要重點是要求保經、保代公司,不能接受「轉單」,就是不得將非聘僱員工、非登錄保險業務員所招攬的保險案件,轉報給保險公司。另外,金管會也要求,保經、保代公司,不能聘用未具備業務員資格的員工來招攬保單。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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