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司法判決相關訊息

如下:  

感謝高雄地院公正判決,本公司曹壹、馮泰秀遭檢調起訴銀行法、保險法、詐欺、業務侵佔均判決無罪。而公平法雖判9月及5月(得易科罰金、得上訴)惟查,公平交易委員會97年8月6日明確函覆本公司目前並無違反公平法之情事。謹此週知,翊凡金公司謹以最誠摯之心意,感謝社會各界長久以來之支持。

詳見 分享園地http://www.efj168.com.tw/T/witness/witnes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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