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在三日公布目前有十八家壽險公司,可以獲得新種商品送審件數的增加,從原本的兩件,提高至三至五件左右,對於這十八家壽公司而言,無疑在推動業務上更有利。

 

這十八家包括臺銀人壽、台灣人壽、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遠雄人壽、法國巴黎人壽、康健人壽、第一金人壽、合作金庫人壽、保德信國際人壽、友邦人壽、宏利人壽、匯豐人壽、新光人壽、安聯人壽、中泰人壽等。

 

金管會表示,符合「有效契約死亡保險個人保件,平均保險金額位於全業界75%以上者」;或「新契約死亡保險個人保件平均保險金額,較上年度同期成長達10萬元」;或「最近三年累計新契約死亡保險個人保件平均保險金額成長30萬元」等,以上十八都有符合,所以才得以增加送審件數。

金管會從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就開始這項獎勵措施,最主要是要提升壽險業的保險品質,目前仍會持續這項方案措施。

 

(本文同步刊登於保險博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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