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全國公務員加薪與否與12年國教推動財源的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追加預算案,本周將再度闖關,由於財委會的大體詢答已結束,國民黨立院黨團強調應儘速完成初審,民進黨立委則保留,朝野因此都發出甲級動員令,周一將大對決。
 
除公務員加薪預算要闖關外,立院財委會18日亦將審查保險法修正案,目前待審版本有兩個,立委孫大千版修正案內容,主要是將現行對地下保單處以罰款的規定,改為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5百萬以下罰款,以杜絕違法銷售地下保單的亂象。至於行政院版保險法修正案中,則是開放保險業、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以及保險相關同業公會,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者,可進行病歷、醫療、健康檢查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儘管行政院版強調,這項修正是基於保險業經營業務需要,並為防制保險犯罪與道德危險而設,但牽涉保險人的個人隱私問題,勢必引發立委討論。
 
此外,經濟委員會將在周四開審公司法修正案,重要內容包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得經股東會議特別決議,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停止公開發行。另外,將刪除以盈餘或發行新股所得股款違憲的規定,以利企業彈性運用,另外,為便於企業激勵員工及留住員工,增訂公司收買自己之股份(庫藏股)以轉讓於員工時,得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可以轉讓,由於此次修法與公司治理有密切關係,修法結果也相當受到企業界的矚目。
工商時報  2011/05/15  第A10版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境外保單 索賠難糾紛多
蘋果日報 2011年 05月15日 第B3版 林巧雁╱台北報導
 
「境外保單」保費比國內保單便宜許多,部分發行公司的規模也比國內保險業者大,然而壽險業者不鼓勵消費者購買這些「地下保單」,因為將來索賠可能較困難,民眾需自己承擔風險。業務員如果離職,也很容易成為「孤兒保單」,而且買「境外保單」也無法抵稅。
 
保費無法抵稅
 
發行境外保單的外國保險公司通常沒在台灣設據點,沒有營業執照,有「地下保單」之稱。逢甲大學IMBA助理教授陳宣全說,以相同保單內容比較,國內保單比「境外保單」保費貴1倍,但未來追索賠償較困難,不推薦人購買。
 
主管機關多次提醒民眾這類保單不能在台灣銷售,如果自行購買國外保單,遇到保險理賠爭議,無法獲台灣法令保障,須自行承擔風險,自己跨海打官司、要求理賠。
 
外商保險公司主管說,目前市銷境外保單多以保費便宜為訴求,但不要因保費低就忽略保單內容,業務員提供的中文條款,是否真實反應國外保單意義也可能是黑洞。此外,境外保單公司本身在台灣沒有據點,萬一業務員離職服務可能中斷,萬一外國保險公司倒閉,台灣主管機關不提供任何保障。
 
新光人壽商品開發部協理曾崇育說,境外保單風險高,若發生糾紛理賠不易,就法律面或客戶面考量,都不推薦消費者買「境外保單」。壽險主管提醒,最近適逢報稅季,每人每年保險費最多可扣除2.4萬元,如果買的是未經政府機關核准的境外保單,無法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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