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陳美珍╱台北報導】

全國目前有六成民眾完成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但有民眾發現自己申報有誤非常緊張。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27日表示,報錯稅還來得及補救,只要在各區國稅局明年2月最後核定前補報,不用擔心被處罰。

周賢洋指出,納稅義務人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如發現原申報內容的基本資料填載錯誤或欲增列、減列扶養親屬或補報短漏所得等,仍可辦理更正。國稅局每年均分三批核定綜合所得稅額,分別是在當年度7月、10月以及隔年2月,最後一批核定時才會交叉總歸戶納稅民眾的所得資料,民眾若發現自己報錯,只要在明年過年前更正申報,都不會因漏報被處罰。

民眾更正綜所稅申報資料的方式,因是否仍在申報期間而有所不同。申報期間內辦理更正申報的方式,使用簡式、一般結算申報書的人工申報案件,要重新填寫正確結算申報書,若為二維條碼申報案件,重新更正原申報檔案,列印正確結算申報書後, 並在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字樣及原申報日期、收件編號,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網路申報案件,納稅人可自行將正確申報資料重新上傳,覆蓋原申報資料。

另外,申報期限截止後,須在稽徵機關核定前辦理更正申報,只能採用人工申報方式辦理,不適用網路及二維條碼申報;如有須補繳稅款者,僅限填寫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不能再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 。

財政部也指出,目前報稅期間,以網路申報並且上傳給稅捐機關後,才發現報錯需要重新申報,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者,5月31日前均可無限制更正;但如果是以身份證字號加戶號做為報稅通行碼者,一天最多只能更改五次。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所得稅申報接近尾聲,民眾透過國稅局或上網查調的98年度所得資料,如果與自己留存的扣繳憑單所得金額不符,財政部指出,納稅人要先向扣繳單位查詢,再以正確金額申報。

報稅期間有民眾發現,向國稅局查調的所得清單中,有部分所得與扣繳單位寄發的憑單金額不符,甚至部分納稅人也還查調出根本不存在的「幽靈所得」。

針對查調所得資料與扣繳單位寄發的所得憑單有出入,財政部分析後表示,通常會發生不符情況,大多是扣繳單位向稅捐機關申報扣繳憑單後,再辦理更正申報,但因沒有再寄發正確扣免繳憑單給所得人,或已寄發正確扣免繳憑單給所得人,但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電腦檔尚未更檔所致。

查調出「幽靈所得」的情況,財政部說,若所得清單上僅顯示相同身分證字號,而無所得人姓名(或姓名不符),民眾可請國稅局先查調這筆所得憑單,瞭解錯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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