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有鑑於近年來民眾對於利率變動型年金、外幣保險、投資型保險及房貸壽險等商品多所詢問,為協助國人瞭解該類保險商品的保障內容及投保應注意事項,以及加強宣導微型保險、長期看護保險、優體壽險、校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背景等,已規劃自今年5月27日起於全國北、中、南、東部舉辦16場講座(詳附件),期藉由專家之說明,協助民眾、相關社福慈善團體及高中職以下教職員對於上述保險有進一步之認識,有興趣參加講座民眾可於金管會保險局委外建置網站(httpx://www.tii.org.tw/fcontent/tii201005/index.asp)辦理線上報名、撥打報名專線(02)23972227分機287、303或直接現場報名。

金管會表示本次巡迴講座依宣導對象規劃如下:

一、一般大眾:針對利率變動型年金、外幣保險、投資型保險、房貸壽險、優體壽險、微型保險及長期照護保險等商品的保障內容及投保應注意事項予以宣導;另配合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說明修法背景及提醒投保應注意事宜。

二、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社福慈善團體、機構、宗教團體及合作社:金管會為照顧經濟弱勢民眾的保險保障需求及協助建構社會安全網,業於98年7月21日發布「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鼓勵商業保險公司推動微形保險業務,並明定經濟弱勢民眾範圍與新增集體投保方式,為使上述團體成員知悉微型保險業務推動美意,以協助經濟弱勢民眾投保微型保險商品,特舉辦3場「微型保險篇」講座。

三、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為保障校園安全,98年6月17日修正公布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明定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每年皆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教育部已自99年2月1日起推動實施;另99年2月1日修正公布保險法第107條規定,由於上開法律修正,均攸關學生權益,爰對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舉辦6場「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兒童保險篇」講座,就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特性、保障內容及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背景、投保應注意事宜等內容予以詳細說明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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