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經代業者若強勢要求額外佣金或獎酬,情節嚴重者可能被撤銷執照。金管會保險局昨(18)日預告修正保經代管理規則,明訂禁止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用其他名目或第三人名義,向保險公司索取合約約定佣酬費用外的其他報酬。
保險局主秘施瓊華表示,過去有些強勢通路會要求額外禮券或其他名目獎勵,未來嚴格禁止,且會開罰。
保經代業者若強勢要求額外佣金或獎酬,情節嚴重者可能被撤銷執照。金管會保險局昨(18)日預告修正保經代管理規則,明訂禁止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用其他名目或第三人名義,向保險公司索取合約約定佣酬費用外的其他報酬。
保險局主秘施瓊華表示,過去有些強勢通路會要求額外禮券或其他名目獎勵,未來嚴格禁止,且會開罰。
新修訂的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在今年二月二十五日上路後,引發許多小型保經業者的反彈,保經公會甚至預估市場將減少二成、約一○○家保經公司。保經業究竟面臨何種攸關存亡的危機?主管機關的想法又是什麼?
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13日舉辦春酒,並宣布2011年新契約保費及營收分別達33億、29.74億元,今年目標要拚38億元及32.32億元。一向以增額終身壽險保單為銷售主力的永達保經,2011年新契約保費收入及營收分別達新台幣約33億元及29.74億元,13個月保單繼續率達95.13%,2011年達成MDRT會員人數共有180位。
保險局將逐步強化保險經紀人、代理人管理。保險局昨(4)日宣布,將修訂法規,要求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及公證人必須同時繳交保證金,且投保相關責任保險。以往保證金與責任保險只要擇一即可,未來二項都要,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
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角色將逐漸區分清楚。金管會表示,將逐步修改管理規則,未來保險代理人才算保險公司業務代表,可代理保單,銷售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但保險經紀人代表消費者,必須「大型化」,負擔銷售責任,金管會傾向所有銀行都須轉為保險經紀人。
99年5月4日第四屆理事第九次暨監事第十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金管會加強對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行業監理。金管會檢查局近期釘上壽險公司與經代公司合作方式,禁止規模太小的保險經代公司透過其他大型經代業者,以複委託方式與壽險業者合作。經代業者抗議,此舉會扼殺中小型經代公司生存空間。
估計目前產、壽險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公司有800多家,可代理銷售多家市面保險公司推出的多種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