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從今年開始上路,不過,今年的所得,明年才要申報,因此投資人還不用擔心投資境外基金今年是否需要繳稅的問題。不過,位處金字塔頂端收入的投資人,就必須多留意自己明年是否會受到課稅影響。
財政部規劃的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來看,實際上對大多數的納稅義務人都不會有影響。投資人可以先觀察以下三個條件,是否同時滿足三項條件,就能知道自己是否會受到海外所得課稅影響:
一、全年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海外所得是指收入減掉成本後,獲利的金額,因此,就境外基金而言,贖回後的金額必須超過買進基金金額100萬元,才符合資格。
二、「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扣除額。結算申報的綜合所得淨額,加上基本所得加項(包含超過100萬之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等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必須超過600萬元。
三、基本稅額超過一般稅額計算公式為「基本所得額-600萬元」,再乘上20%稅率,可得出基本稅額;再將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有超出的部分才須繳交,也就是說在兩者間擇其高者。
富蘭克林證券投顧指出,如果境外基金是唯一的海外所得,從公式推估回去,綜合所得淨額500萬元的人,等於可以享有739萬元的投資海外基金所得免稅(含基金的資本利得與利息)。如果這739萬元是來自於一檔年報酬10%的基金,代表當初投入了7,000多萬元,因此,真正會受到影響的,看來僅有少數高收入的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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