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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28日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加速理賠時限,縮短給付保險金或補償金期限,由目前的15日內給付修正為十個工作日內給付。

如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投保義務人未依法投保,汽車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機車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考量民眾可能無法一次繳納,本次也增列罰鍰可以分期繳納。

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民國87年實施,已超過12年,至去年12月底,有效汽機車投保總數已超過1,730萬件;至去年11月底,對受害人理賠人次累計已超過181萬人次,累計理賠金額超過1,369億元。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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